借阅规则
2022-04-07 17:06:12
图书外借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
一、文献借还指南
(一)文献借还
外借文献请凭本人有效读者卡办理。
1. 办理借还方式:
通过自助借还机办理。
2.每张读者卡可外借的数量、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卡功能为准。
3.外借文献区域: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借阅室、文学艺术借阅室、少儿阅览室。其他文献区域只限阅览。
(二)文献续借
1.外借图书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每册图书每次仅能续借一次。
2.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续借。以便续借不成功时,仍可到馆续借或者归还图书。
3.续借方式:
(1)微信公众号续借:读者可自行登录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行续借;
(2)到馆续借:馆内自助借还机上进行办理。
4.如有下列情况之一,图书将不能成功续借。
(1)读者卡密码输入不正确;
(2)所借图书已过期;
(3)所借图书已经办理续借手续;
(4)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;
(5)所借其他图书过期未还;
(6)读者卡已过有效期;
(三)文献污损、丢失、逾期
1.请爱护文献,借书前请自行检查文献,如有破损、撕割、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由工作人员加以标明,以明责任。否则还书时,如发现以上情况者,将按我馆有关赔偿规定处理。
2.对于损坏图书较轻不影响正常流通的,缴费5-10元;损坏图书较重的,影响正常流通的按遗失图书处理。
3.遗失图书,可购原图书书名、作者、版权页均相同的图书赔偿。
4.不能购原书赔偿的,对于198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,按原书价格的10倍赔偿;1985年-199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倍赔偿;1995年以后出版的图书,按原书价格的三倍赔偿。
5.对于有逾期、污损、丢失等违规行为,且拒不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、赔偿金等费用者,本馆有权置停或注销其读者卡,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,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未办理图书外借手续夹带出馆按偷窃行为处理。
6.请按期归还文献,如有逾期需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,使用费以公历日计算0.1元/册/日,最高上限为20元/册。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,待您将逾期图书归还并缴纳文献延期使用费后,可继续借书。
二、文献阅览指南
(一)馆内实行免证阅览,外借文献请凭本人有效读者卡办理。
(二)数字资源凭读者卡阅览。
(三)文献阅览后,请勿自行归架。
(四)14岁以下读者请到少年儿童服务区阅览。
(五)请爱护文献,如污损、丢失文献,将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。
(六)复制书刊资料需办理有关手续,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翻拍、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。
三、数字资源阅览指南
(一)本馆在指定区域提供数字资源阅览服务。
(二)十八岁以下读者在指定区域进行数字资源阅览。
(三)读者在登陆界面,输入读者卡号和密码后可自助使用计算机。
(四)每位读者每天累计可上机两小时,中途离开请及时下机。
(五)读者上机时,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单人单机,如有特殊需要需多人共同完成学习任务须提前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(六)读者在上机前应首先检查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,如有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(七)为防止病毒传播,不可使用移动存储设备,请读者通过邮箱、网盘等保存个人数据。
(八)读者应爱护馆内机器设备,按规定程序操作,遇有疑难问题,请及时工作人员联系,不准随意挪动、拔插拆卸有关设备。
(九)因读者操作失误引起的损失,须照价赔偿。
(十)请读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,不得登陆非法网站,不得在网上浏览和收发有损国家尊严及黄色淫秽的内容。杜绝在网上载取或传播淫秽、反动、诋毁性的报道、影视、图片等有害信息。一经发现,将取消上机资格并通报,送保安部门处理,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。
- THE END -
免责声明:本文转载至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。